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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哥哥荒腔走板的江湖

梅雨季小镇 QQ群 726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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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突然绚丽的光霞照下,在眾人的惊嘆声中! 传说中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情场杀手鬼见愁美貌无比心地善良晕倒一片迷死一帮阿之阿佐的朱哥哥瀟洒的从天上缓缓而降......

李湘称没有出过千,叫我道歉!  

2007-01-19 17:42:28|  分类: 直击【娱乐现场】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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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回忆录也不是那好写的。
    作为网络曰记的一种,有人喜欢转帖,有人喜欢原创,如果你转那些黄色帖子,肯定被封杀,而原创一不小心,就会有人上门理论。虽然这年头写字的都改成拍砖的,但触及痛处,还不如来一场官司那样实在干脆。
    虽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还不如把彼此的立场彼此所有的证据摊开来个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在李湘的“老千门”事件之前,我的博文曾与李湘的粉丝就照片的真伪打过口水仗,但这一切已经不再重要,关键是这一次李湘大驾光临,说要给我发来律师函。


    据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十九日报到,有媒体称李湘在广西卫视主持某歌友会时出“老千”,与他人联手赢得节目中作为礼物的手机,并将该手机作为礼物转送给领导。昨日,李湘经纪人就此事给本报发来声明,称该报道内容不实,并且没有事前向当事人求证,已严重影响到李湘个人名誉。李湘方面已委托律师提出个人名誉损失赔偿,并要求刊登该新闻的某媒体公开道歉,并向“爆料人”提出相同要求。
    关于我和李湘联手出老千一文,经过几百家网站的转载和加工。到今天已严重荒腔走板,如果说第一家转登该文还能保持原汁原味,到后面再跟风的全是炒作了。
    比如:初源于本月十七日,《重庆晚报》的《李湘出老千,手机赠领导》报道,到了《北京青年报》的标题已经修改成《传李湘做节目出老千 想方设法讨好领导》。
    谁看了都会生气,相信佛都有火。


    结果李湘的经纪人就此事给《重庆晚报》发来声明,称该报道内容不实,并且没有事前向当事人求证,已严重影响到李湘个人名誉。李湘方面已委托律师提出个人名誉损失赔偿,并要求刊登该新闻的某媒体公开道歉,并向“爆料人”提出相同要求。


    另据网易娱乐十九曰连线李湘经纪人谭先生的话,谭先生表示他接到电话后很生气,说此报道纯属捏造,根本就没有“朱姓编导”此人。
    而他们也查过近几年的通告,李湘根本没有在广西卫视做过任何的节目,广西卫视台的主编可以作证。
    而活动送手机的节目,也仅在去年12月31日于深圳举行过一场。

    从谭先生的一度话,我就知道李湘肯定没有看过我的博客,因为我在网易博客上是非常详细地描绘当时情景。谭先生说根本就没有“朱姓编导”此人,却不知我在文章上早已注明时间地点以及当时相关背景。
    谭先生说和李湘查过近几年的通告,李湘根本没有在广西卫视做过任何的节目。


    难道在广西卫视播放过的《八仙过海,李湘歌友会》从头到尾只是一场超级模仿秀吗?
    难道当时所有的相关报纸以及所有的现场照片全是假的不成?
    如果把当时歌友会的录像和光碟配合我的博文,种种巧妙之处自然叫人明白!
    而且此事当时在我们这个栏目组大家都知道,但从现在各流传的板本来看,此事对李湘的伤害的确很大,因为所有策划和组织都是栏目组,李湘不过是来做一场歌友会,她要完成我们所有节目的流程,何况娱乐节目所有的安排一早就准备好,李湘只不过来执行而已。

     如果叫我道歉,只怪我把天捅破.对近日发生在李湘身上的麻烦和引发的不安道歉,说句对不起。
     但如果你非说我内容造假,对不起!


     人证我有,物证我也有。
     既然是我生命中一段真实的记忆,我凭什么要背叛它?
     真的就是真的,假就是假的,说真的要打官司,嘿嘿~~到时谁也别想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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