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回忆录也不是那好写的。
作为网络曰记的一种,有人喜欢转帖,有人喜欢原创,如果你转那些黄色帖子,肯定被封杀,而原创一不小心,就会有人上门理论。虽然这年头写字的都改成拍砖的,但触及痛处,还不如来一场官司那样实在干脆。
虽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还不如把彼此的立场彼此所有的证据摊开来个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在李湘的“老千门”事件之前,我的博文曾与李湘的粉丝就照片的真伪打过口水仗,但这一切已经不再重要,关键是这一次李湘大驾光临,说要给我发来律师函。
据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十九日报到,有媒体称李湘在广西卫视主持某歌友会时出“老千”,与他人联手赢得节目中作为礼物的手机,并将该手机作为礼物转送给领导。昨日,李湘经纪人就此事给本报发来声明,称该报道内容不实,并且没有事前向当事人求证,已严重影响到李湘个人名誉。李湘方面已委托律师提出个人名誉损失赔偿,并要求刊登该新闻的某媒体公开道歉,并向“爆料人”提出相同要求。
关于我和李湘联手出老千一文,经过几百家网站的转载和加工。到今天已严重荒腔走板,如果说第一家转登该文还能保持原汁原味,到后面再跟风的全是炒作了。
比如:初源于本月十七日,《重庆晚报》的《李湘出老千,手机赠领导》报道,到了《北京青年报》的标题已经修改成《传李湘做节目出老千 想方设法讨好领导》。
谁看了都会生气,相信佛都有火。
结果李湘的经纪人就此事给《重庆晚报》发来声明,称该报道内容不实,并且没有事前向当事人求证,已严重影响到李湘个人名誉。李湘方面已委托律师提出个人名誉损失赔偿,并要求刊登该新闻的某媒体公开道歉,并向“爆料人”提出相同要求。
另据网易娱乐十九曰连线李湘经纪人谭先生的话,谭先生表示他接到电话后很生气,说此报道纯属捏造,根本就没有“朱姓编导”此人。
而他们也查过近几年的通告,李湘根本没有在广西卫视做过任何的节目,广西卫视台的主编可以作证。
而活动送手机的节目,也仅在去年12月31日于深圳举行过一场。
从谭先生的一度话,我就知道李湘肯定没有看过我的博客,因为我在网易博客上是非常详细地描绘当时情景。谭先生说根本就没有“朱姓编导”此人,却不知我在文章上早已注明时间地点以及当时相关背景。
谭先生说和李湘查过近几年的通告,李湘根本没有在广西卫视做过任何的节目。
难道在广西卫视播放过的《八仙过海,李湘歌友会》从头到尾只是一场超级模仿秀吗?
难道当时所有的相关报纸以及所有的现场照片全是假的不成?
如果把当时歌友会的录像和光碟配合我的博文,种种巧妙之处自然叫人明白!
而且此事当时在我们这个栏目组大家都知道,但从现在各流传的板本来看,此事对李湘的伤害的确很大,因为所有策划和组织都是栏目组,李湘不过是来做一场歌友会,她要完成我们所有节目的流程,何况娱乐节目所有的安排一早就准备好,李湘只不过来执行而已。
如果叫我道歉,只怪我把天捅破.对近日发生在李湘身上的麻烦和引发的不安道歉,说句对不起。
但如果你非说我内容造假,对不起!
人证我有,物证我也有。
既然是我生命中一段真实的记忆,我凭什么要背叛它?
真的就是真的,假就是假的,说真的要打官司,嘿嘿~~到时谁也别想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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