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加关注
   显示下一条  |  关闭
温馨提示!由于新浪微博认证机制调整,您的新浪微博帐号绑定已过期,请重新绑定!立即重新绑定新浪微博》  |  关闭

朱哥哥荒腔走板的江湖

梅雨季小镇 QQ群 7262532

 
 
 

日志

 
 
关于我

一阵突然绚丽的光霞照下,在眾人的惊嘆声中! 传说中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情场杀手鬼见愁美貌无比心地善良晕倒一片迷死一帮阿之阿佐的朱哥哥瀟洒的从天上缓缓而降......

黑手印作者再次回应:“手印打假”报道之谬!  

2005-06-17 08:34:45|  分类: 观点【含沙射影】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下载LOFTER 我的照片书  |

         新文化报上题目为《独家报料:洪灾“黑手印”不是孩子留下的》),对新闻晨报和新京报14日头版刊登图片拍摄过程进行了追踪采访,并得出了“泥手印不是孩子们留下的,而是事后前来找孩子的学生家长或者搜救人员留下的”这一结论。

       首先声明,我这篇文字不是针对具体某个人的。由于该文让本人莫名其妙背上了撰写不实报道的嫌疑,我不得不站出来说出我所知道的,并和论坛各位同行进行业务探讨。个人认为,新文化报该报道的质疑我可以接受,但我毕竟是一名新闻从业人员,我不能容忍文中大量违背新闻采写基本常识的“证据”。每个在现场采访的新闻记者,一定也不会赞同这种草率的行文方式。也许我这话有些过激,但是请大家和我一起分析我的话是否有道理,相信每个有基本新闻采编素养的同行,都能够有主见辨别是谁站不住脚。

        一、故意“造”出的“对比”配图

        首先来看新文化报的配图:

        从该图中可以看出,“手印竟然比本报两个女记者的手印都要大”(新文化报原文)。

        插一句话,就在新文化报前方记者写完该文后,凌晨12时,由于大家都忙碌了一整天还未吃饭,这两位女记者以朋友身份和晨报记者一行6名记者(包括南都两记者、新京报记者)走出各自房间,一起外出用餐,席间谈笑风生。告别时,因听说晨报记者次日将返沪,大家握手道别,晨报记者有机会和两位女士握手。这两位女记者都是普通个子的东方女性,手比男士小了不少。按照与记者同机返沪的上海电视台女记者的话,“我的手就很小,很多20多岁女孩的手都和小孩差不多大。”论坛里的女同行,应该不会否认我的看法。牵过女朋友手的男同行,相信也有此经验。

       就是这样的手,与墙上手印进行了对比,并得出了反差极大的“轰动效果”,引起网友评论本人“记者就是会编”。但是,新文化报却并没有说这样一个细节:为何拍图片的该报男记者不用自己的手和墙上手印对比。

       我告诉你原因,因为男记者的手可能和部分遇难孩子一样大!

       13日,手印图是晨报记者、新京报记者共同拍的。14日,找到目击同学留下手印的当事人幸存小学生赵明星后,我和新京报记者李艳,以及数日后拍摄“女记者手与手印对比图片”的新文化报摄影记者3人一起,在沙兰镇中心小学听赵明星还原现场。当时,身高1米75以上的新文化报男摄影记者与小学四年级学生赵明星比了一下手的大小,发现自己的手居然和孩子一样大!晨报记者目前保留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个细节。此外,在场的赵明星本人也可以作证。

       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正如前文中提到,农村地区的孩子可能有劳动经历,而且入学晚,手大脚大,以赵明星为例,虽然只是四年级小学生,但13岁的他手却有175厘米高的成年男子大小!至于五、六年级的大龄男生,可能已有15、16岁,这就更不用说了,他们可能已是“少年十五二十时,步行夺取胡马骑”式的了(虽然五六年级遇难者相对低年级不多,但也不算少)。这样的手留下的手印,根本无法判断是属于孩子还是成人的,何况手印范围还有因为手下拉和晃动而扩大的可能。

       晨报记者昨日向上海体育学院运动人体科学系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请教后得知,13、4岁发育正常的男孩,手脚和成年男子大小相仿很正常。而蒙古人种成年女性手脚较小,没有“半大小子”大也很正常。

       从以上例证可以看出,通过这张图片无法说明手印不属于孩子,该图根本无法作为正规媒体可以见报的直接证据。实际上,新文化报此张图片,是用大小接近孩子的女性的手与墙上手印进行对比,而且是在摄影记者明知成人大小手印也可能是遇难孩子留下的情况下拍摄并发表的!

        可以说,这样的处理手法非常不严谨,甚至是违背新闻客观规律故意制造轰动效应,不知各位同行是否同意我的观点?

       二、“打假”文字论据并不科学

      新文化报“打假”者随后用千字文阐述了打假的“四点理由”。对其逐句分析如下:

       A。武断做“化学试验”

       最让人莞尔的是第一个理由:“一、墙上泥手印颜色过深,淤泥痕迹清晰可见。洪水来临之时确实带着泥石流,但是孩子们遇到的主要灾难还是洪水,水中是不会留下那样深、那样明显的泥手印的。昨天,记者用手粘泥后又沾水,根本无法在墙上留下有颜色的手印。”

        在这段文字中,新文化报记者做了一个现场化学试验,证明了“手上粘的泥水”与“墙”两种材料之间并不具备相互吸附的可能。也可以说,记者是试图担任痕迹鉴定专家家的角色。

       晨报记者不是公安系统专家,没有资格搞鉴定。但是,中国人民警官大学专家昨日恰巧接受了媒体的采访。

      “下午我让记者去了中国人民警官大学采访了研究痕迹的专家,他说,根据报纸印刷图像和网上公开的图像,很难判断手印是洪水退去后抹上的,还是洪水发生时抹上的。死亡的孩子也有可能在洪水到达最高线前就挣扎自救,所以手印离洪水最高线有一定距离。
    对于手印大小问题,该专家说也不能否定孩子手印的可能性。他进一步说,即使手印看上去比一般孩子手大,但也有可能是由于五指张开或者手掌晃动造成。由于孩子在水中挣扎,手印的方向也不能确定。
    该专家说,如果想切实地核实该手印是否与图片的文字说明属实,必须到现场勘查,有必要的话,还应进行模拟试验,重现当时洪水进出的流速、流向等细节,然后再与现场手印进行比较
。”

    专家科学客观的态度值得我们学习。对于他们来说,“精确还原现场”是必要的步骤。新文化报记者做“试验”时,沙兰镇洪水已过五日,淤泥经多日曝晒,恐怕无法保持原始状态。而墙面经泥水浸泡后,如今是否会还会和10日灾前雪白的石灰墙面状况相提并论,实在难以定论。在这样的情况下,专家都不能轻易做结论,何况一个记者?新文化报费劲心思做化学试验,实在有失客观。面对这种取证方式,各位同行不知是否也会善意微笑?

    B不了解现场情况。

       新文化报第二个“打假”证据是:“二、手印尺寸明显超过孩子手的尺寸,记者买来尺,测量手印长宽,并用自己的手去对比,手印竟然比本报两个女记者的手印都要大,而且向下面延伸,挣扎的被冲出门去的孩子应该是斜着的手印。”

       对于用女性小手比手印的行为之“作”,我已经做过论述。但是,“手印竟然比本报两个女记者的手印都要大,而且向下面延伸,挣扎的被冲出门去的孩子应该是斜着的手印”的“逻辑推断”,是主观臆断。

       我们听听赵明星同学(有电视台影像资料为证)是怎么说的:“水是从走廊里灌进来的,当时我们关了窗子,水出不去,教室里很多水,我们就使劲砸玻璃,手砸不动就用木头砸,窗子开了以后,一些同学从窗子里被冲出了……”赵明星同学的话说明,走廊虽然可能是孩子被冲走的出口,但有部分孩子是从被破坏或打开的窗子中冲出的。如果,“四只手”手印属于某个遇难孩子,那么这一定是像被幸存者赵明星看到的四年级学生刘洪达那样,是在水中浮沉时,在墙壁上奋力上蹿未果留下的痕迹。

       “斜着的手印”并非不可能存在,而是却有其图,当日晨报记者一并拍下,并传回了报社,只是没有立即见报。请看学校教学楼大门内墙壁上的一处手印照片:

        但是,由于部分教室水是从走廊里进来的,师生曾经堵了门窗,水存在缓慢上升的情况,因此很多孩子是在相对平静的封闭水环境中挣扎后被淹死的,随后遗体被冲出教室。赵明星看到的同学刘洪达失踪前在被水冲倒沾上污泥后,其从水中伸出的手臂又在墙上留下痕迹,就是如此。新文化报此段文字中没有出现采访对象,论点纯属记者的个人推断。

        C。没有找到第一现场目击者作证

        各位同行都知道,记者亲自目击新闻事件发生后留下的文字和图片资料是最珍贵的。如果有记者洪水发生时在场并如实记录全过程,得哪项新闻大奖都没有话说。但是,没有记者有可能在沙兰洪灾发生的10日下午赶到离牡丹江尚有近2小时车程的沙兰镇。因此,第一现场目击证人——在教室内经历洪水的师生,是最能够说明情况的!

       应该说,京沪两大报处理“四只手印”图片的方法是客观的,13日在记者同时从武警处听到“墙上有孩子挣扎时留下的手印”并拍下相关图片后,由于没有找到第一现场目击者,第二天(14日)两报见报头版图片下方说明分别是“手印到处都是——有的大有的小,他们的主人是小童和参与救援的家长、村民”(新闻晨报)和“墙上的手印”(新京报)。两报都没有认定,这些手印就是属于遇难孩子的。头版运用该图片的目的是释放图片本身的冲击力,用洪灾第一现场触目惊心的手印向读者传递灾难现场的客观信息,本人的头版图片配文也清楚的说明了问题。实际上,当时我们已经有了充足的依据断定墙上手印属于孩子,但出于客观考虑,依然做了更谨慎的图片说明。

       直到第二天,第一现场目击证人指出,手印是同学留下,而且指出了具体是哪个同学、留下哪个手印之后,京沪两报才分别做了“手印故事”的报道。从赵明星现场讲述的图中我们可以看出,刘洪达的手印大小和赵明星差不多。据赵明星回忆,13岁的刘洪达个子比他自己还高,但因为跌在泥中,试图站起来没有成功,才留下了手印。如图(赵明星回忆刘洪达挣扎情景):

        而在新文化报的报道中,没有第一现场目击证人出现。家长不能算是第一现场目击证人,因为没有家长在教室内目睹水位最高时孩子去世的过程,不能与在窗台上目睹全过程的赵明星相提并论。

        新文化报原文如下:“三、教室里、走廊墙上有很多清晰的泥手印,很多尺寸很大。家长说,那是他们找完孩子后用手抹上去的。一位家长告诉记者,洪水过后,许多家长来教室里找孩子,那时教室里遍地都是孩子们的尸体,家长们在淤泥里翻来翻去,希望找到自己的孩子,找到后,抱走,而一起翻泥的亲人们,就在临走前,在墙上抹手。听到记者问墙上的手印是不是孩子的,家长说:“哪是呀,水里哪能留下泥手印。” 

       首先要指出的是,新文化报没有指出家长是谁,这让人生疑。许多现场记者可以证实,在民风淳朴的沙兰镇现场家长接受采访,却不透露姓名的几乎没有。其次,如果家长所说属实,只能证明有手印是家长留下的,并不能作为第一现场目击证据证明孩子在水里没有留下手印。听到记者问墙上的手印是不是孩子的,家长说:“那是呀,水里哪能留下泥手印。”  ——细心一点可以看出,这句话是“家长”的经验判断。试想,在洪灾过后的慌乱抢险中,家长会有空做泥水试验吗?在手印问题上,如果说晨报采访的看到第一现场遇难或失踪孩子在墙上留下手印的第一目击者赵明星及其一年级的表弟有发言权,没有看到洪水全过程的抢救者是没有权威的。他们的话,只是个人观点,并不是回忆。

       D。正文和标题自相矛盾

        新文化报最后一个理由是:“四、真正的孩子手印在窗框上面的墙上,颜色浅,尺寸小。家长和搜救人员说,只有六年二班的一个窗框上面的墙上有几个手印稍微清晰些。”他们试图用这个论据证明,有“真正的孩子的手印”,而震动的较大的、京沪两报14日头版的“四只手印”不是“真正的孩子的手印”。

       首先声明,新京报和新闻晨报从来没有说过“四只手印“图片是遇难孩子的,只是说“可能”。其次我想问,谁来能够认定“真正的孩子的手印”?家长、搜救人员看到了吗?没有!如果有人能够证明,自己看到了“四只手印”是成人留下的,那自然另当别论。但在现场采访的记者都知道,水淹教室情况最严重、也就是孩子大批溺死和被冲走时,没有家长和救援人员有能力走进教室!对于手印属于谁,他们也只是推断!

      但是新文化报的编辑在处理“真正的孩子手印”时却忘记了一个关键问题,他们第二天的报纸标题是“独家报料:洪灾“黑手印”不是孩子留下的”。唯一的解释是,时间仓猝、草率成文、编辑急于求成,造成了文章内容与标题自相矛盾(这是我纯粹客观的分析,各位是否以为然?)。

         三、需要向各位提出的两点问题

         1、新文化报为什么要突然“爆料”

       请各位浏览新文化报的网站,可以得知,他们在14、15日两天都做了手印报道。在最关键的13日深夜传稿时,新闻晨报和新京报记者出于合作媒体的友情,虽然向新文化报提供了手印图片,但次日新文化报并没有做特殊处理,只是用了小图。次日见报后,“手印”小图完全没有释放应有的能量。

        而在新闻晨报和新京报,做法就完全不同了。两报都分别临时决定将“手印”做到头版,并向前方记者核实,后又做了谨慎的处理。第二日大图见报后果不其然,引起强烈震动。15日报道中,新文化报也跟进了“手印故事”,但影响也不及京沪两报大。与此同时,部分网友在网上提出质疑,估计新文化报的“反做”决定,是在此时作出的。

       请问,新文化报为何在自己的报纸连续两日报道“手印”未获较大影响后,又突然对自己认可的图片唱起了“反调”?为何经本文证明漏洞百出的“反调”能够收到奇效,占据新浪头条位置达十几小时之久?这是否是“手印”报道头二日落后后,“急中生智”出的“狠招”?试问,这样的“狠招”到底想要的是什么?是想通过冲击性现场新闻履行媒体职责,还是想“制造影响”?可曾想过,如此行为会引起业内同行不齿?

        2、悲情的“手印”到底有没有必要出版?

        有网友指责,晨报刊登手印图片,是追求轰动效应,是利用孩子死亡实现私人目的。各位同行一定不会同意这种观点,因为我们都是新闻记者。

       “丧钟为谁而鸣,是为你也是为我”,对于新闻记者,更应当奉守此信条,以向公众传播信息为己任,在不幸发生的时候,作为撞钟人向大众示警。我写下“手印”的配图文字,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即使是在学生大批死亡的沙兰洪水中,依然有人把这次洪水当作一次简单的天灾。但是,在记者手记中,我采访的专家观点的关键在于,指出了中国小城镇规划布局方式的散漫,提出了学校防灾建设规划的新课题,也就是为了“让未来的中国拥有更为安全的小型城镇”。

        在此,我不得不再次引用我当日记者手记的开头话语:“‘我写这件事的时候,还觉得脉搏怦怦跳动;即使我活到十万岁,这些情景也一直历历在目。’———2005年6月13日15时,当我在黑龙江宁安沙兰镇的墙上看到这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手印时,充分明白了卢梭这句名言的含义。”——是的,用真实的图片让公众受到来自重大灾难现场的直接震撼,引起社会警惕,从而防止不幸降临到更多的人身上,这是每一名合格的新闻记者的天职。而从震撼中,人们如果能够总结出更多防止不幸发生的方法,那也就是我们最希望看到的结果。

       凡此种种,望各位前辈指正。

                                              新闻晨报 国内新闻部 郭翔鹤

                                                       6月17日凌晨于上海

  评论这张
 
阅读(8689)| 评论(109)

历史上的今天

评论

<#--最新日志,群博日志--> <#--推荐日志--> <#--引用记录--> <#--博主推荐--> <#--随机阅读--> <#--首页推荐--> <#--历史上的今天--> <#--被推荐日志--> <#--上一篇,下一篇--> <#-- 热度 --> <#-- 网易新闻广告 --> <#--右边模块结构--> <#--评论模块结构--> <#--引用模块结构--> <#--博主发起的投票-->
 
 
 
 
 
 
 
 
 
 
 
 
 
 

页脚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18